广场舞音乐声音过大影响周围居民正常生活,公共交通工具霸占座位影响公共秩序,共用空间给电动车充电容易造成火灾隐患,驾车快速通过积水路段妨碍他人,携犬出户不拴绳不清粪便影响公共卫生……对于生活中的这些行为,你肯定遇到过,也一定抱怨过。不过从9月1日起,再遇到这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将有法可依。
以法治方式为社会树立文明标尺。9月1日,由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施行,标志着我省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入了法治保障的新阶段。
经过1年多的调研起草和3次审议,《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于5月30日正式颁布。该条例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主线,围绕日常生活中的普遍性行为,让公民明白了在社会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让公民清楚了政府“倡导什么”“鼓励什么”,从而使每个人生活中都有所遵循,为公民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境界指明了方向。
自《条例》发布以来,遵化市第一时间贯彻、落实、部署,全市各级各单位、各级志愿服务组织通过细致深入的学习、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迅速掀起学习贯彻《条例》热潮,形成了学习条例、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的良好氛围。
组织专题学习
组织召开年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挥部半年度工作例会,会上对《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解读。
全市各级各部门纷纷扎实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系列主题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学习《条例》、践行《条例》、传播《条例》”的浓厚氛围。
为更好地践行《条例》内容,遵化市文明办召开文明养犬工作调度会,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会后,我市组织开展了“文明养犬”宣传活动,向社区居民发放了文明养犬宣传单余份,并向居民讲解了文明养犬知识和注意事项,呼吁养犬户定期为宠物犬注射疫苗,外出遛犬时及时清理粪便,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
文化路街道宣
华明路街道
开展集中宣传
遵化市公安局、城管局、文广旅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总工会、团委、妇联、文化路街道办、华明路街道办、遵化镇等10余家单位,在人民广场上开展《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集中宣传活动,为市民发放促进条例及宣传品,活动中共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余本。
举行“文明城市我创建志愿服务我参与”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市文城办、城管局、交警大队、华明路街道、文化路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街道社区工作者以及全市17家志愿团队志愿者等余人参加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结束后,各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及志愿者们深入街道、社区、广场,开展门前五包我助力、美丽家园我参与、文明宣传我同行等志愿活动。
在文明宣传我同行志愿活动中,志愿者们向市民发放《河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册余本。
开展媒体宣传
利用本地媒体“葵花朵朵”“文明遵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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