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医疗美容机构执业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医疗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和综合监管、信用监管、多元化监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管理及《山东省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试点方案》等有关要求,张店区制定了张店区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省级)试点工作方案,于年5月7日召开全区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省级)试点工作启动会暨业务培训会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
目前,我局根据《张店区医疗美容机构量化分级监管(省级)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评定检查组分为依法执业管理;消毒隔离与医疗废物、污水管理;病历及处方管理;药品、药械管理检查组,正在分别对医疗美容机构的基本设置情况,人员资质管理情况,消毒隔离及医疗废物、污水处置情况,病历、处方的管理情况,抗菌药物及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等等进行逐项检查、量化、评分。截至目前,已医院2家、医疗美容门诊部3家、诊所4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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