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是一座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集中体现。自今年11月1日起,《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条例明确了市民的文明行为规范,内容涵盖公共秩序文明、公共卫生文明、道路交通出行文明等方方面面,让文明行为有“法”约束、有章可循。本栏目今日起推出《文明行为促进大家谈》专栏,广纳群众声音,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首先来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1xbbk.net/jwbys/7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