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党中央《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系列评论之十一
5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秦宜智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有关情况发布会答记者问
有一种警告振聋发聩,青少年倘若没有法治理念的底线,不是危及社会的爆炸品,就是拖累社会的残次品。
青少年活泼而易感,他们的左足系着明亮的灵性,右足却携着朦胧的莽撞,既蓬蓬勃勃、风风火火,又毛毛躁躁、踉踉跄跄,脚下往往留下不和谐的跫音。特别是当今自恃“舍我其谁”抱负和才干的青年人,他们远离传统,贴近现实,壮怀激烈,喜欢求证,敢想敢做,动辄脑袋一热,游走在法律的边缘,令人捏着一把汗。
当代社会是一个信息多元融合的集合体,既有正能量的引导和扶持,又有负能量的误导和挟持,特别是暴力文化的影响,一些缺失法治理念的青少年难免一时冲动、误入歧途,一个瞬间偶然的念头、一次交友不慎、一种好奇和诱惑的驱使,都有可能让青少年美好的生活划上休止符,触犯法律底线,跌入违法犯罪深渊。
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令人震惊: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为抢劫手机,四川一名13岁少年小武将汽油泼向素不相识的女教师,纵火将对方烧成特重度烧伤;为追求新潮和酷感,3个90后女孩竟想出了用吸食毒品作为庆祝生日的方式,还邀请了3个男孩一起到宾馆来“分享”毒品;17岁少年小新为了偷钱上网,竟然将奶奶当场砍死,将爷爷砍成重伤……由此可见,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已经刻不容缓。
当代青少年必须增强法治理念,以法律作为正身的标尺,衡量和规制自己的言行,预防犯罪冲动,做一个遵守法律的好公民。
而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年)》聚焦当前青年成长发展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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